快报:地方

         

摘要

北京2011年2月9日,北京市卫生局发布《北京市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2011年3月1日起,痴呆、分裂情感性障碍等在内的13种重性疾病患者确诊后,区县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将信息报送至市重性精神疾病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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