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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流水域小型运砂船专项整治(检验)的几点体会

         

摘要

随着砂石资源的市场化经营,作为水上砂石运输的主要工具——船舶,已由过去被国有或集体航运企业垄断运输,变为主要由直接参与运输的个体经营者自有船舶所替代。尤其是在一些中小河流的支流水域,受到航道条件限制,无法满足大吨位船舶的通航水深,完全由当地从事农副业生产的个体运输户自建的小型船舶经营砂石运输。按国家现行行业管理法规,船舶修造企业由国防科工部管理,但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很多地市级城市已没有这一职能部门来监督、引导这些小型船舶修造企业依法经营。再说,载重仅几十吨的内河小型货船仍由国家国防科工部门实行行业准入管理已明显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要求。在现行法规与市场现实面前,如何创造性地对这批船主自建,仅从事单一货种运输的小型运砂船实行有效监管,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是地方海事部门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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