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海南人大》 >我国法律名称不宜冠以国名

我国法律名称不宜冠以国名

         

摘要

我国法律名称不宜冠以国名。他指出,法律名称冠以国名至少产生了以下两个问题:首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法律命名的混乱。其次,造成法律名称过长,影响了法言法语所要求的简洁、明了,不能很好地起到法律名称所应起到的指引作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