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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地驻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外地驻穗机构为促进我市与各地在政务、经济、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外地来广州设立的驻穗办事机构日益增加,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外地单位在广州市设立办事机构的规定》(穗府[1990]76号),市政府决定对外地驻穗机构实行由市经协办和区经协办分级管理的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著录项

  • 来源
    《广州政报 》 |1995年第8期|15-15|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地方政治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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