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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摘要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2022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16届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郭永航2022年8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面领导,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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