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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

         

摘要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方法》经国务院批准已于1996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的主要内容为:从1996年1月1日起,每一中国居民必须将本单位或本人与非中国居民的有偿或无偿的收、付款项,直接或间接(通过银行或邮局)如实地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该办法的实施,对于改变我国传统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落后面貌,使我国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与国际最新标准接轨,提高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国际化程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经过一年的工作实践、本人就外汇管理部门如何做好该项工作谈几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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