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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文件的决定(粤府202037号)

     

摘要

粤府[2020]3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家关于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的工作要求,省政府对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省政府决定对4件文件部分内容予以修订。一、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测绘工作的意见(粤府[200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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