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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

         

摘要

cqvip:2019年5月5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2号)发布实施,为做好2019年度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现就对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解读如下。一、从严掌握受影响企业申领的条件受影响企业申领失业保险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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