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保障条例》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保障条例》的通知

         

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贯彻落实《条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