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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1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抓紧开展试点工作。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是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充分调动药品创新的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药品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抓紧开展试点工作,用好试点政策,明确职责分工,突出工作重点,探索创新药品监管手段,确保各项试点任务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完善药品管理制度提供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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