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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谈:“小悦悦事件”的法律思考——如何通过立法的形式促进社会善良风气的形成

         

摘要

法谚云: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当道德规范已经无法有效地调整某种社会现象,而这种现象又亟待解决时,法律就有必要及时介入。南京“彭宇案”后,各地频频出现“彭宇案”的翻版,如天津“许云鹤案”、江苏如皋的“殷红彬案”等等,这些事件所传递出的“做好事可能惹麻烦受惩罚”的消极信号,或多或少地打击了人们的善念,人们不敢去扶摔倒的老人,怕“一扶就是一辈子”,不敢去救交通肇事受害者,怕被“碰瓷”,怕“惹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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