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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湖南: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从6月30日起,湖南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60元调整为1.2元;将污水中的化学需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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