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研究生法学 》 >论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开放的新标准——以上海自贸区的实践为视角

论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开放的新标准——以上海自贸区的实践为视角

             

摘要

后GATS时代国际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对世界各国提出了更高的市场开放要求。然而,中国现行的法律服务业开放规制规则甚至还停留在GATS时代,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为探索新的开放规则提供了契机,但是新颁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律师事务所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实施办法》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的实施办法》并没有完成这个使命。为了在这个领域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标准,政策制定者需要在上海自贸区内试验更进一步地开放规则。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