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政府法制 >福建建设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获补助

福建建设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获补助

     

摘要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出台《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及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提出,福建省建设农田水利、饮水工程、农村道路、农村能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等可得到省级财政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及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