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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用于公务从宽”是乱政行为

     

摘要

不久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以“研讨会纪要”的形式下发了《商业贿赂犯罪法律适用》政策意见,该意见规定: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私自将财物用于公务支出的,一般应当依法认定相应的受贿犯罪,但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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