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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当是被处罚人

         

摘要

<正> 【案情介绍】张某某在某市湛南路北侧邻街房开办了一家个体电焊加工部。2000年8月的一天,他在为用户安装设施时,不幸触电从二楼摔下致伤住院治疗,由其表弟李某某在电焊加工部从事业务经营活动。当年9月19日,区环保局对张某某下达《排污申报通知》、《限制业时间通知》,由李某某的妻子在加工部代收,但李妻事后未将这两份通知转交给张某某。9月30日,区环保局对李某某进行调查询问,并对张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李某某拒绝在告知书送达回证代收栏签字。10月17日,区环保局以环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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