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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区的计划生育立法探讨

         

摘要

<正>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0年2月18日经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下旬报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2000年8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从而将本县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本文试以条例为例,就计划生育管理的法制规范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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