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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开创水土保持新局面

         

摘要

2011年3月1日,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潍坊市将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与水土保持国策教育宣传、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密切结合,开创了潍坊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新局面。

著录项

  • 来源
    《治淮》 |2013年第5期|21|共1页
  • 作者

    刘子玉; 李红云;

  • 作者单位

    山东省潍坊市水利局 261061;

    山东省潍坊市水利局 26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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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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