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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按中组发198213号文件规定提高待遇后分别享受副司局级或副县处级待遇

         

摘要

读者孙先生来信:我和我的两位老同事离休时,经组织批准享受县处级待遇。但是,几年来却一直按副处级的标准增加离休金,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请问,按国家政策规定,我们到底应享受哪个级别的待遇?答:《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关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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