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金秋 》 >失而复得的“泳权”

失而复得的“泳权”

         

摘要

自从被城南游泳馆拒之门外,这两周时间,于我而言,像是过了漫长的二十年。我今年71岁,“泳龄”长达一个甲子。每当我这样介绍自己,泳池里的年轻人都会“哇”一声,能将一项爱好坚持六十年,这才是不折不扣的真爱吧。可现在城南游泳馆以我年龄太大,继续在他们馆内游泳会有危险为由,客客气气地为我办理了年卡退费手续,我不愿意拿工作人员结算的钱,工作人员一脸为难道:“阿姨,我们领导说了,如果您不满意,可将今年前几个月的卡费都退给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