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石道乡等1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等9个批复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石道乡等1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等9个批复的通知

         

摘要

正郑政[2008]35号二○○八年十月九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经国土资源部审查同意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送我省土地未批先用行为整体性处理意见的报告》(豫国土资文[2008]15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撤销《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石道乡等1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等9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撤销以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批复。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石道乡等1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郑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