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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惠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摘要

正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安县张坂等九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泉政文[2004]10号)收悉,经研究,为支持惠安县经济发展,现就惠安县张坂等九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同意追加泉州市规划建设用地指标533.1公顷,其中耕地445.5公顷,用于惠安县有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所追加指标由省里调剂解决。二、惠安县人民政府应本着合理布局、集约利用的原则,组织做好有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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