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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 现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评定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鉴定标准,在法医检案中参照执行。在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按系统反映,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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