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瓦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法释2020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瓦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法释202013号)

         

摘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第十一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协商,作出如下补充安排:一、《安排》所指执行内地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的程序,应解释为包括认可和执行内地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的程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