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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已于2010年8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证统一正确适用人民调解法,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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