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令(第1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令(第109号)

     

摘要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已经2008年12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并经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旅游局同意,现予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