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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

         

摘要

cqvi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切实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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