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13年9月24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13年9月24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摘要

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执法检查工作安排,今年6月至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副主任李亚力、李泉山,副市长王宏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福刚参加检查活动。下面,我代表执法检查组报告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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