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13年11月7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13年11月7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摘要

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今年8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副主任苟利军、张俊芳、李泉山和秘书长杨福刚参加。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这次执法检查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性的具体体现。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肖怀远主任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准备工作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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