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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摘要

咸阳、铜川、渭南、延安市人民政府,榆林地区行政公署,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的安排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加强对整顿工作的领导,保证整顿工作取得实效,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领导小组,由巩德顺副省长担任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中鼎、省经贸委副主任汪锡恩、省煤炭局局长曹文甫担任副组长,省劳动厅副厅长陈全民、省地矿厅副厅长陈志勤、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冬玉、省总工会副主席周忠群、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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