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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鸡西矿业集团公司 “6·20”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通报的紧急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鸡西矿业集团公司"6·20"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国办发明电[2002]17号,以下简称通报),就进一步加强煤矿特别是国有大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将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迅即按照国务院通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刻汲取"6·20"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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