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是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播、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环节传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规范活禽经营行为活禽经营市场(含活禽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建设要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卫生、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各地要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合理设置活禽经营市场,严格控制数量,严格新建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卫生条件审核,严禁在城市人口密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