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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摘要

<正>政府令第254号《宁波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20年9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市长裘东耀2020年9月25日宁波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促进和规范公共数据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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