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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创建社会文化先进县活动意见的通知

     

摘要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动全省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社会文化先进县"活动。现将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创建"社会文化先进县"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各级政府要切实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文化阵地,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加强文化工作的领导,在开展"社会文化先进县"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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