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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现将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民优函(1994)212号《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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