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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摘录)

             

摘要

据初步统计,1999年第一季度,全国公路养路费征收额比去年同期下降约20%,有的省份下降达30%,使国家蒙受了数十亿元的经济损失。为了遏制费源流失现象,确保国家规费的正常收缴,现将有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一、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要根据交公路发[1999]4号文件要求,采以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今年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确保1999年度各项交通规费的正常、足额收缴。二、各级交通征稽机构要教育职工提高认识,增强纪律性,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保持队伍的稳定;要切实做到人心不散、思想不乱、管理不松、征费力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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