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武宁县等县(市、区)江西省社会文化先进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武宁县等县(市、区)江西省社会文化先进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城乡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根据省文化厅的考评结果,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宁县、铜鼓县、崇仁县、崇义县、南康市、泰和县、南昌市青云谱区江西省第三批社会文化先进县(市、区)称号。希望上述县(市、区)继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社会文化先进县(市、区)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创建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