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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摘要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3号《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已于2008年2月2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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