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并实行一事一议筹劳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并实行一事一议筹劳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规定,从2004年起,全省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工"取消后,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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