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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212号)

         

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相关工作程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工作流程(一)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报请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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