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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阳光采购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京医保发[2019]21号各区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阳光采购制度,强化平台服务和管理功能,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药品阳光采购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阳光采购品种和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采购平台日常动态挂网药品品种,及时更新企业和品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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