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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京医保发[2019]28号各区医保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各定点医药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关于调整规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等的通知》(医保发[2019]64号)、《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73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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