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摘要

cqvip: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部署,2006年春运自1月14日始至2月22日止,共40天。为切实做好本市春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