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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摘要

cqvip: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缓解国内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本市家禽业的冲击,促进本市家禽业稳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扶持家禽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对家禽免疫和疫区家禽扑杀给予财政补贴继续落实本市禽流感疫苗由政府采购、供生产者免费使用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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