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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京教人[2017]20号各区教委,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为做好''''十三五''''时期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12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三五''''时期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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