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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实施监理的通知(试行)

         

摘要

京建法[2014]20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结构质量,现就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实施监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自住型商品房)实施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驻厂监理制度。本通知所称预拌混凝土驻厂监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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