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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摘要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已经2002年5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仲林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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