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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进一步增强治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淮河流域是我国重要商品粮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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