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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摘要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已经2004年6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王金山二○○四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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