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转财政厅“关于地方兴办事业的费用不得向企业分摊的报告”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转财政厅“关于地方兴办事业的费用不得向企业分摊的报告”

     

摘要

<正> 省人委同意财政厅关于地方兴办事业的费用不得向企业分摊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希即按照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地方兴办事业

著录项

  • 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1959年第12期|10-10|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